王力《漢語詩律學》筆記(二)——第一章:近體詩(律詩、排律、絕句)

Posted by Lanliet on 2018-05-07

王力《漢語詩律學》筆記(二)——第一章:近體詩(律詩、排律、絕句)

第一節 律詩

近體詩又名今體詩,它是和古體詩對立的。

  • 唐代以後,大約因為科舉的關係,詩的形式逐漸趨於劃一,對於平仄、對仗和詩篇的字數,都有很嚴格的規定。這種依照嚴格的規律來寫出的詩,是唐以前所未有的,所以後世叫做近體詩。
  • 大致可以分為三種:律詩、排律、絕句。

律詩的意義就是依照一定的格律來寫成的詩。

  • 律詩的格律最主要的有兩點:
    • 盡量使句中的平仄相同,並使上句的平仄和下句的平仄相對(即)相反。
    • 盡量多用對仗,除首兩句和末兩句外,總以對仗為原則。

律詩分為五言律詩和七言律詩兩種

  • 五言律詩
    • 除了平仄和對仗的規律之外,還有兩個規律
      • a. 每句五個字,每首八句,全首共四十個字。
      • b. 第一、三、五、七句不入韻,第二、四、六、八句入韻,這是正例;但首句亦有入韻者,這是變例。
  • 七言律詩
    • 除了平仄和對仗的規律之外,還有兩個規律
      • a. 每句七個字,每首八句,全首共五十六個字。
      • b. 第一、二、四、六、八句入韻,第三、五、七、句不入韻,這是正例;但首句亦有不用韻者,這是變例。

五言律詩首句,和七言律詩首句恰恰相反:前者以不入韻為常,後者以入韻為常。

  • 但是,這兩種相反的情形都各有其背景:
    • 五言詩自古是隔句用韻的,譬如《古詩十九首》的首句就都不入韻;
    • 七言詩在古代卻是句句為韻的,唐人普通的七言詩雖已演變為隔句用韻,但是首句仍沿著古代入韻的遺規。
  • 五言的變例要比七言的變例多些(五律首句入韻者比七律首句不入韻者多些)。

五律和七律中,都偶然有一種三韻小律。三韻就是六句(首句就是入韻也不計)。這樣,五言小律就只有三十字,七言小律就只有四十二字。

五律和七律之外,偶然又有些六言律詩,每首四十八個字。

附帶提及術語:

  • 凡兩字相配,叫做一聯,譬如第一句和第二句叫做首聯(在這種意義之下,不一定成為對仗才稱為聯);第三句和第四句叫做頷聯;第五局和第六句叫做頸聯;第七句和第八句叫做尾聯。每聯的上句叫做出句;下句叫做對句。

第二節 排律

排律就是十句以上的律詩。

五言排律的起源應該是比普通的五律更早;因為律詩是由五言古詩逐漸演變而來,而五言古詩又多數是超過八句的。

排律就是普通律詩的延長。它的一切規律都應該以普通律詩為標準。

關於排律的韻數,普通總喜歡用整數,例如十韻、二十韻、三十韻、四十韻、五十韻、六十韻等;六十韻以上,往往索性湊成一百韻(二白句,一千字)。

當然也有些排律的韻不是整數的,但到底佔少數,而且像三十六和二十四之類的,在古人的心目中仍然是另一類的整數。

有人誤會,以為凡在題目上寫明韻數的就是排律。其實像杜甫的《奉贈韋左丞丈二十二韻》、柳宗元的《遊南亭夜还敘志七十韻》、白居易的《遊悟真寺詩一百三十韻》等等,都是古風,不是排律。

自唐以後,試帖詩都是五言排律,而且都是限定用十二句的。但十二句的五言排律不都是試帖詩。

五言排律也像五言律詩,首句以不入韻為正例,入韻為變例。但是,其變例比五言律詩的變例更少。

而且,五言排律只限於平韻,沒有仄韻的。

就通常說,排律只限於五言。有人把杜甫的《寄岑嘉州》認為七言排律,這是一種誤解。《寄岑嘉州》的對仗雖頗像排律,卻沒有排律的對仗那樣工整。最重要的是它的平仄和律詩的平仄不合,所以它只是一首七言的古風。不過,真正的七言排律也並不是沒有,杜甫本人就有兩首,《題鄭十八著作虔》《寒雨朝行視園樹》。

到了中唐(約在公元 780 至 840),白居易和元稹也有七言排律。但是,在元、白詩集中,七言排律也只佔極小的部分(白氏尤少)。因此,許多分類的詩選總集裡只有五言排律,沒有七言排律的類目。

近代的文人聯句,多喜歡聯成長篇的排律(當然是五言的),相傳聯句始於《柏梁詩》,唐中宗景龍三年也模仿《柏梁》,君臣聯句(那些卻是七言)。那時是每人一句的。近代的聯句頗有不同:第一個人先說第一句,以後每人說兩句,最後的人說一個單句作收。這樣,後面的人所說的要和前面的人所說的成為對仗,更見巧思。

第三節 絕句

絕句字數恰等於律詩的一半:律詩八句,絕句只有四句。這樣,五言絕句共是二十個字;七言絕句共是二十八個字。

「絕句」的意義,不像「律詩」的意義那樣易於索解。關於絕句的起源,也有各種不同的看法,譬如《峴佣說詩》以為「絕」者截也,所以絕句又稱為截句。它是產生在律詩之後的。但是《聲調四譜》卻說減至無可再減就叫做絕句,它是產生在律詩之前的。我們對於這相反的兩說,都不能完全贊同;但是我們傾向於採用前一說。

我們可以把絕句分為四類:

  • (一)截取律詩的首尾兩聯的;
    • 全首不用對仗。
    • 這一類以七絕為較多;因為五絕首句以不入韻為正例,而其首聯又是以用對仗為較常見的。
  • (二)截取律詩的後半首的;
    • 首聯用對仗。
    • 這一類以五絕為較多;因為七絕首句以入韻為正例,而其首聯又是以不用對仗為正例的。
  • (三)截取律詩的前半首的;
    • 末聯用對仗。
    • 這一類五絕和七絕都頗為罕見。
  • (四)截取律詩的中兩聯的。
    • 全首用對仗。
    • 五絕頗為常見,其數量差不多和第二類的五絕相等;七絕較為少見。有些七絕屬於這一類的,首句便不入韻。
  • 第一類的絕句最為常見:律詩的首尾兩聯都可以不用對仗,而絕句正是不用對仗者居多,尤其是七絕。第二第四兩類次之,第三類最少。
  • 截取第一第三兩聯,或第二第四兩聯本來也是可能的;但是,依照近體詩的平仄規律而論,這樣就會變成失粘。除非不顧失粘,才可以這樣做;原則上這是應該避免的。

五絕的首句也像五律的首句一樣,以不入韻為正例,所以較宜於對仗,而第二類和第四類的五絕比七絕較多(因為這兩類的首聯是用對仗的)。

七絕的首句也像七律的首句一樣,以入韻為正例,不入韻為變例。不過,七絕的變例比五絕的變例較多。這因為絕句雖不一定要用對仗,但當其用對仗的時候,總喜歡用於首聯(第二第四兩類);若首句入韻,則為韻所拘,對仗不容易,所以大家傾向於不使首句入韻。偶然也有不因對仗,而首句亦不入韻者,但比較地少得多了。

到底絕句先於律詩還是後於律詩?

  • 解決了這先後的問題,「絕」字的意義也就容易確定了。
  • 絕句應該分為古體絕句和近體絕句兩種:
    • 古體絕句產生在律詩之前,有平韻,有仄韻(仄韻也許比較多些),句中的平仄不受律詩平仄規律的限制。
    • 近體絕句產生在律詩之後,在原則上只用平韻(仄韻罕見),句中的平仄受律詩平仄規律的限制。
  • 由此看來,古體絕句只是最簡短的古詩,唐以後的詩人依照古體所作的絕句,可以稱為短篇的古風,亦稱古意。至於近體絕句,則顯然受了律詩的深切影響。
  • 實際上,近體詩和古體詩的界限是相當清楚的:近體詩的主要條件就是它那平仄的嚴格的規律。譬如古風也常有對仗,但若不依近體詩的平仄,就不能認為排律。還有最嚴重的一種誤解,就是為字數所迷惑,其實四十字的五古和五十六字的七古也未嘗不可能。
  • 《聲調四譜》把絕句分為三種:律絕、古絕、拗絕。其所謂拗絕,實在就是失粘失對的古絕和失粘失對的律絕,所以實際上只能分律絕和古絕兩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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